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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審計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進行審計嗎?
天津審計小規模納稅人在經營期間并沒有強制開展審計的要求。除了上市公司之外,自2014年始,國家為減輕企業負擔,各地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已不再強制要求提供審計報告,只需企業公布自身財務報表,并要求其對公示的數據負責。
天津審計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進行審計嗎?天津審計小規模納稅人在經營期間還會遇到需要開展審計工作的其它情形,如:
(1)公司如若存在稅務方面的問題,或遇到稅務部門稽查時,那么就需要按要求開展稅務審計,以及早發現相關問題;
(2)當公司依法退出市場,完成清算等工作后,為確保清算事宜準確無誤,也需要按要求開展清算審計;
(3)當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為確保企業有能力償還,小規模企業也需進行貸款審計,并向銀行出具專業審計報告。
長久負債或做虧本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有謊報注冊資金、虛假出資、抽資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小規模企業,推行注冊資金分期還款未徹底繳清的公司。一個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或是私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外資企業,別的如商業保險、貸款擔保、房產經紀、創投、評定、驗資報告、出入境簽證中介方、外派勞務中介方、公司登記代理商種類的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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